一、我国目前公司经营现状
伴随着我国经济的迅猛发展,我国已经逐渐成为了世界的经济大国经济强国,在国际上有着很高的地位,特别是最近万达集团收购了美国第二大的电影院线,使得我国民营企业走出了国门走向了世界,类似这样的并购案件在这几年时有发生,这表明我国国有企业的实力在世界上也是不容小觑的,因此我们中国要不断提高自己的自信心,让更多的民营企业走出去,给我们中国文化的传播做出自己的贡献.
二、企业面临的问题
现在虽然我国有不少企业在不断地做大做强,但是我们不能忽视那些中小企业的生存问题,现在有这样的一个定律就是越强则强,越弱则若很多中小企业面临着市场的变态竞争以及生产成本的不断增大,很难维持生计,因此每年我国都有不少企业面临这破产倒闭,那么我们应该怎样理解破产呢?企业的破产不仅仅是企业的倒闭,伴随着还有企业财产的划分,破产主要包括三大程序,一是重整程序,二是和解程序,三是清算程序,我们一一来解释一下,设么事重整程序呢?首先分析一下重整的原因,主要就是债务人具有破产原因或者有明显的丧失清偿能力可能的时候,公司可以依照企业破产法进行重整,重整是需要申请的,那么谁有权申请呢?问得好 答案企业自己或者债权人都可以依法直接向法院申请对公司的重整,重整是要做出计划并且经过有关部门批准的,重整计划是通过对债权债务关系的重新安排和对企业经营方略的重新设定力求达到债务人企业的重新振作,通俗的解释就是给公司一定的缓冲时间,让你在这段时间进行在管理上人事上,组织上的大换血,找出问题尽快解决,然后看你在这段时间能否将一个即将倒闭的公司给就回来的一个程序,这个程序就叫重整程序.接下来就是和解程序,什么事和解程序呢?所谓的和解程序就是为了克服和避免破产清算制度的弊端而常见的一项避免受到破产宣告或者破产分配,而通过法院组织的经过与债权人会议磋商谈判,达成相互讲的谅解、协商等一揽子解决债务危机一试图复苏的制度,通俗的来讲也就是跟债权人进行私了,这种私了是通过一定的程序,因为一个企业在面临破产以前不仅仅有一个债务人,他可能有很多债务人,但是这么多的债务人在企业破产以后都能拿到相应的破产财产吗? 有点经验的人来说是不可能的,要是都能给予的话就不存在这样的制度了.最后呢就是破产清算了,破产清算就是在企业无法重整或者重整了但也没有效果的情况下,再跟债权人进行私了也没有达成协议的情况下企业没有办法了才进行清算的,我们都知道一个企业自身是承担无限责任的,企业以其自身全部资产承担责任,而企业的股东则是承担有限的责任的,仅仅以其在企业中的出资为限,那么我们就要研究研究一个企业要是发生了破产,并不能偿还所有人的财产,那么那些得不到全部补偿的人来说他们的利益如何维护呢?这个问题从法律的角度也好从工商管理的角度来说也好都无法进行完美的解答,因为目前没哟办法解决这个问题,我们应该说的是作为债权人应该熟知相关破产法的相关法律法规,在这个基础上当得知一个企业即将破产的时候,第一时间进行破产申报,申报自己的债券,同时也可以通过其他的手段达到自己的目的,这些手段可以使悠长的也可以是无偿的但是必须是合法的.下面有一个具体的案例来进行更详细的描述:8 月 2 日,江西省泰和县人民法院一审宣判一起保证合同纠纷案件,因债权人在保证期间内怠于行使权利,被判驳回原诉讼请求.
2011 年 1 月 27 日,原告刘某与某自然村签订了一份建桥协议.同年 10 月工程验收合格,发包方某自然村承诺 2010 年 5 月10 日前付清所欠工程款 5190 元,并由被告曾某担保.嗣后,发包方一直未支付所欠工程款,原告遂诉请被告曾某承担保证责任.
一审法院认为:原、被告在签订保证合同时,没有约定保证方式,根据《担保法》第十九条的规定,保证人应当按照连带责任保证承担保证责任.而根据《担保法》第二十六条的规定,债权人有权自主债务履行期届满之日起六个月内要求保证人承担保证责任,债权人未在保证期间内要求保证人承担保证责任的,保证人免除保证责任.因该案原告未在保证期间内向保证人曾某主张权利,法院遂依法作出上述判决.
结语
近年来,通过我国企业自身的不断努力以及通过企业国家扶植的力度加大越累越多的企业在面临破产的情况下都能够很好地起死回生,这给我国经济已是个很好的信号,相信在不久的将来我国的民情企业会越来越好的.
参考文献:
[1]杨锡怀,王江.企业战略管理--理论与案例[M].北京:高等教育出版社,2010.
[2]雷银生.企业战略管理教程[M].北京:清华大学出版社,201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