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解释了节约能源、建筑节能以及建筑节能设计的概念, 阐述了我国建筑节能设计法律法规标准体系的建设进程, 并提出了进一步制定和完善现行相关法律法规标准的建议, 为建筑节能设计提供依据。
关键词:建筑节能; 法律法规; 可持续发展;
Discussion on the construction of building energy efficiency design standards system laws and regulations
Wang Sheng
China Radio Film and Television Design and Research Institute
Abstract:
This paper explained the concept of energy conservation, building energy efficiency and building energy efficiency design, elaborated the construction process of our building energy efficiency design laws and regulations standard system, and put forward the advice further develop and perfect the relevant laws and regulations standard, provided basis for building energy efficiency design.
Keyword:
building energy efficiency; laws and regulations; sustainable development;
据资料表明[1], 随着现代城市建设的高速发展, 我国的建筑能耗逐年大幅度上升。构成影响我国可持续发展的一个重要因素。因此, 建筑节能势在必行。建筑节能设计是建筑节能的基础过程, 在整个设计过程中, 将与建筑节能相关法律法规标准规范贯穿始终, 是保障建筑节能落到实处的根本措施。笔者就建筑节能设计方面的法律法规标准体系建设及建议综述如下。
1 基本概念
1) 节约能源 ( 以下简称节能) 。《节约能法》中确定的定义是指加强用能管理, 采取技术上可行、经济上合理以及环境和社会可以承受的措施, 从能源生产到消费的各个环节, 降低消耗、减少损失和污染物排放、制止浪费, 有效、合理地利用能源。可见, 用能管理是节能的一个主要手段。而管理的强有力手段必须要用法律法规标准作保障。
2) 建筑节能。是指在建筑材料生产、房屋建筑和构筑物施工及过程中, 满足同等需要或达到相同的条件下, 尽可能降低能耗[2]。推进建筑节能是一项贯彻可持续发展战略和科技兴国战略的重要工作, 也是当今世界发展的潮流和趋势。
3) 建筑节能设计。是指在保证提高建筑舒适性的条件下, 合理使用能源, 不断提高能源的利用效率。在建筑能耗增加的前提下, 实现建筑节能就显得尤为重要。而建筑节能设计的理念应是工程设计人员首先要考虑的问题[3]。
2 建设进程
我国建筑节能及其设计方面的法律法规标准体系建设, 在没有出台相应法律的情况下, 制定标准, 实际应用, 再依照颁布的法律, 结合实践, 制定条例、规范和修 ( 制) 订标准。
为便于叙述, 分为以下阶段:
第一阶段: 1986 年—1995 年。1986 年建设部颁布了《民用建筑节能设计标准 ( 采暖居住建筑部分) 》。该标准的颁布与实施, 在我国的民用建筑节能方面, 对于降低建筑能耗起到积极的保障性作用, 为我国进一步深入开展建筑节能工作奠定了良好的基础。
1995 年对该标准进行修订。对专业性内容进一步细化。1993 年建设部制定了GB 50198—93 旅游旅馆建筑热工与空气调节节能设计标准, 扩大了建筑节能设计工作范围。1995 年建设部颁布了《建筑节能“九五”计划和2010 年规划》。规划中提出要建立和完善建筑节能法规体系, 为此项工作指明了方向。
第二阶段: 1996 年—2005 年。1996 年、1997 年建设部分别发布了《建筑节能技术政策》《1996 年—2010 年建设技术政策》。除了要加强建筑节能技术设计的工作, 还要加强建筑节能标准化工作, 要求加速制定各项建筑节能标准, 逐步配套成为系列。
1998 年颁布《中华人民共和国节约能源法》 ( 以下简称《节能法》) 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 ( 以下简称《建筑法》) , 表明国家对降低建筑能耗工作提升到法律层面, 对依法推进建筑节能设计工作具有重要意义。2007 年修订的《节能法》将建筑节能单列一节, 进一步表明国家把建筑节能提升到相当高度。2000 年建设部依照上述两部法律, 制定《民用建筑节能管理规定》。明确规定设计单位应当依据建设单位的委托以及节能的标准和规范进行设计, 以保证建筑节能设计质量。
在此阶段, 还制定了JGJ 134—2001 夏热冬冷地区居住建筑节能设计标准等系列标准。
第三阶段: 2006 年—2015 年。2006 年3 月14 日, 第十届全国人大第四次会议通过的“关于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一个五年规划纲要决议”中, 首次提到“建筑节能”并列为节能重点工程之一, 成为建筑节能及其设计的政策性依据, 为更好的开展此项工作提供保障。
此阶段, 建设部将原有的建筑节能设计标准进行全面修订。分别形成了《夏热冬冷地区居住建筑节能设计标准》和《夏热冬暖地区居住建筑节能设计标准》等。使之更为标准化、科学化和更具有可操作性。
为了科学地统一和规范建筑节能基本术语及其定义, 2015 年住建部组织制定GB/T 51140—2015 建筑节能基本术语标准, 是对20 年来使用的建筑节能术语的总结, 实现了建筑节能术语的标准化。
自1986 年起, 国家和建设部等主管部门制定与修订了一系列与建筑节能相关的条例、规范、办法和标准。以此同时, 各地方政府和主管部门也都相继制定本区域内的规范、办法和标准, 以及规范性文件[4]。由此自上而下的构成我国一套较为完整的包括建筑节能设计在内的法律法规标准体系, 保障建筑节能设计工作顺利进行。
20 年来我国一直在开展对建筑节能设计相关的法律法规标准的研究与制定, 并已自成体系。文献[5]全面收录了现行的与建筑节能相关的国家标准及行业标准规范共计132 个。文献[6]收录了截止2014 年12 月底前发布现行有效的标准共44 项。有利于建筑节能设计人员的使用与查询。
这套体系也是我国整个法律体系中不可缺少的一个组成部分, 在国民经济建设中起到举足轻重的作用[7]。
建筑节能设计相关部分法律法规和标准示例见表1, 表2。
表1 建筑节能设计相关部分法律法规示例表
3 建议
综上所述, 我国在建筑节能设计方面的法律法规标准较为完善。但是在具体实践中[8]我国现有的涉及建筑节能方面的法律仅有《节能法》和《建筑法》。缺乏与之相配套的《建筑节能法》或《建筑节能管理条例》等相关法规。该两部法律都是从宏观角度对建筑节能加以规范, 缺乏对建筑节能工作提供具体可行的法律依据。
表2 建筑节能设计相关部分标准示例表
降低建筑能耗是一项长期的综合性工程, 建筑节能及其设计必须用法律法规标准来作保障。就法律法规标准体系建设, 仍需要做好以下工作:
1) 制定与《节能法》《建筑法》等相配套的法律法规, 更好的树立起建筑节能设计的法律地位, 以确实做到有法可依。
2) 进一步完善建筑节能设计监督管理法规规范标准, 强化对建筑节能设计单位及其人员的监督管理, 促使法律法规标准落到实处。
参考文献
[1] 裴中良.阐述建筑设计与建筑节能[J].中国低碳经济网, 2012 (6) :21.
[2] 王佳伟.节能建筑设计的现状及未来发展趋势探讨[J].建筑知识 (学术刊) , 2014 (8) :36.
[3]王颖.建筑节能技术与施工实用手册[M].天津:天津大学出版社, 2012.
[4] 齐锦程.完善建筑节能标准体系推动建筑节能深入发展[J].山西建筑, 2006, 32 (10) :217-218.
[5]中国建筑出版社.建筑节能标准规范汇编[M].北京:中国建筑出版社, 2008.
[6]中国标准出版社.建筑节能常用标准汇编[M].第3版.北京:中国标准出版社, 2015.
[7]韩轩.建筑节能设计与材料选用手册[M].天津:天津大学出版社, 2012:10.
[8]张向荣, 刘斐.国内外建筑节能标准化比较及其对我国的启示[J].中国科技论坛, 2008 (7) :140-14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