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1 世纪之前,欧洲、美洲、非洲区域一体化已取得一定成就。进入 21 世纪以来,亚洲金融危机使东亚经济合作和一体化更受关注,以东盟为“中心”的地区合作架构加速形成,“东盟 + X”合作范围日益扩大,合作程度日益加深,合作领域日益广泛。全球金融危机后,“跨太平洋伙伴关系”( TPP) 、“跨大西洋贸易投资伙伴关系”( TTIP) 等“大区域”经济整合势不可挡,东盟对自身战略地位下滑的忧虑上升,为大国博弈所累的担心日盛。在此背景下,东盟积极推进经济共同体建设,对内可增强凝聚力,对外可提升地缘战略地位。
一
东南亚国家联盟( 简称东盟) 成立于 1967 年,当时的成员只有马来西亚、菲律宾、泰国、新加坡和印度尼西亚五国。东南亚国家素以政经、文化多样性为突出特点,它们之间的联盟是特定历史条件下的产物。东盟的宗旨最初是抱团防御外部安全威胁,以及与西方保持战略联系。在之后的逐步扩容过程中,由于国家间差异,东盟成员国曾对一体化产生过怀疑甚至抵触情绪。冷战结束是个重要时间节点,东盟关注重点回归自身,开始转向其组织建设、成员国长远发展以及对外发挥作用。1997 年亚洲金融危机之后,东盟国家真正认识到,在当今和平、发展的国际大势下,只有加强一体化、联合对外,才能最大限度地抓住发展机遇,在国际上发挥应有作用。东盟经济共同体的建设由此从设想进入实践,不断取得阶段性成果。
第一阶段( 1991 -1997 年) : “东盟经济共同体”概念产生。冷战结束打破了两个阵营的藩篱,原先受意识形态差异束缚的东盟得以大展拳脚。一方面,东盟吸纳文莱、越南、老挝、缅甸等“专制国家”加入,提升了整体实力和影响力,而且更加显现出多样性特征。另一方面,东盟借冷战冰雪消融之机,创设了与中、日、韩等国的“东盟 +1”合作框架,并在此基础上搭建之前难以想象的“东盟 + 中日韩合作”( 即“10 +3”) 机制。从此东盟开始灵活“卡位”,以四两拨千斤之灵活性在区域乃至更广泛的国际范围内谋求更大利益,使东盟国家尝到了“1 +1 >2”的合作甜头。在此背景下,东盟领导人就旨在共同发展的共同体建设达成共识。1997 年 12 月,东盟领导人在马来西亚首都吉隆坡举行的峰会上决定,将东盟建成一个“稳定繁荣、有竞争力”的区域,力争在 2020 年实现各成员国经济平衡发展、贫困明显减少、社会分配更加均衡( “东盟远景2020”目标) .①这是“东盟经济共同体”的概念雏形。
第二阶段( 1998 -2006 年) : 东盟经济共同体成为合作目标。1997 年亚洲金融危机的爆发使东南亚国家对“亚洲四小龙”发展奇迹的幻想破灭,进而认识到发展中国家自身经济结构问题、面对危机的脆弱性,国际货币基金组织( IMF) 等多边机制难施援手,东南亚经济所依附的美欧等发达国家多求自保。相反,中国力保人民币不贬值,给东盟吃了定心丸。从此,东盟国家更意识到,联合自强、互施援手、共同发展,才是提升自身抵御外部风险能力的有效途径。受此触动,10 个东南亚国家到 1999 年全部加入东盟( 东帝汶后于 2001 年独立、2012 年申请加入东盟) ,该区域实现了历史上未曾有过的整体联合,增强了东盟加强一体化的信心。进入新世纪以来,美国“新经济”的提振影响到达亚太地区,东南亚国家进入新一轮增长的快车道; 中国加入世贸组织( WTO) 后立即开启与东盟的自由贸易谈判,拓展了中国与东盟之间经贸合作的空间; “东盟 +3”合作迅速推进,巩固了东南亚的发展基础,但周旋于大国之间的东盟各国也开始感到力不从心、自身分量的不足。因此,东盟国家促进一体化的政治意愿进一步加强。在2003 年10 月巴厘峰会上,东盟领导人将“东盟经济共同体”作为到 2020 年应达到的经济一体化目标( “巴厘协约Ⅱ”的重要内容) ,使之与东盟安全共同体和东盟社会文化共同体并列成为“东盟共同体”的三大支柱,并拟定于 2020 年建成。②2006 年 8 月,东盟经济部长会议决定,在 2015 年之前设计出具有明确目标和时间表的东盟经济共同体蓝图。
第三阶段( 2007 年至今) : 东盟经济共同体明确建设框架并升级。2005 年后,人民币汇率制度改革将中国改革开放和经济发展推上了新的平台,中国经济在全球资金链、供应链、产业链深化调整的背景下开始实现新的跃升。在此过程中,东亚新兴经济体整体崛起,区域产业分工进一步细化,并由单一垂直型分工格局转向垂直加水平混合型分工格局。东亚经济影响力和吸引力高涨,区域内部经济联系增强,一体化程度和范围均有提升,东亚峰会应运而生,最初参与国有东盟 10 国、中国、日本、韩国、澳大利亚、新西兰和印度,后于 2008 年吸纳美国、俄罗斯加入。2007 - 2008 年全球金融危机助推东亚经济一体化结出硕果---东亚区域经济体已形成互联互通、互扶互助的“经济集团”,使该地区国家整体上受危机之害较轻,而且经济复苏很快。经此一役,东盟更加重视推进区域经济一体化。但是,历史、文化、发展水平各异的 10 个东盟国家联合起来实属不易,再行协同合作、在区域平台上发挥“中心”作用则对它们的凝聚力提出了更高要求,其中最基本的就是协调经济发展战略,夯实 10 国经济发展质量和水平。东盟越是要在更大的平台上占稳中心地位,就越是需要集体行动,从而实现“10 个 1 大于 10”的影响力效应。
在这样的背景下,东盟经济共同体建设面临较大外部压力。一方面,共同体建设速度必须加快,以尽快满足充当区域合作中心协调组织的要求。为此,东盟于 2007 年出台《东盟经济共同体蓝图》,明确且细化建设计划,④并在当年 1 月第 12 次东盟峰会上,由各成员国领导人确认将建成东盟经济共同体的期限从 2020 年提前到 2015 年,并签署《加速建设东盟共同体到 2015 年的宿务宣言》,其中特别提到要将东盟建成货物、服务、投资、技术劳动力和资本自由流动的区域。⑤2009 年,东盟领导人签署《东盟共同体路线图( 2009 -2015) 华欣宣言》; 2012 年,东盟领导人再次重申加速推进共同体建设。①另一方面,东盟经济共同体的内容必须扩充,使之更加丰满,以满足日益拓展、深化的对外经济合作联系。
2011 年 4 月,经过两年探讨和设计,东盟峰会决定将“区域全面经济伙伴关系”( RCEP) 纳入“东盟经济共同体”建设框架,在确定东盟自贸规则体系的基础上,整合现有 5 个东盟对外自贸协定,由此获得更大范围的一体化成果。②同时,东盟愈加重视其共同体与国际社会接轨,为此达成了“巴厘协约Ⅲ”,以强化共同体的对外经济联系,并加强与区域和全球经济发展倡议的统筹协调。③2012 年 11 月,在“东盟 +6”经济部长会上,RCEP 谈判正式启动,④并于 2013 年 5 月和 9 月、2014 年 1 月分别完成第一、二、三轮谈判。东盟经济共同体建设日益朝着更广、更深的方向发展。
二
东盟成员国将建设“东盟经济共同体”设定为经济一体化的终极目标,力争形成整体对外局面。
2014 年 5 月,东盟秘书长宣称,东盟经济共同体建设目标已完成 80%“.⑤具体而言,《东盟经济共同体蓝图》规划的建设目标有四方面内容,合称为”四大支柱“.⑥目前,这”四大支柱“的建设都不同程度地取得了进展。其一是建设单一市场和生产基地。为此,货物、服务、投资、资本和技能劳工等五要素的跨国自由流动缺一不可。东盟成员国在关税减让和贸易投资便利化方面取得了较大进展。在东盟成员国内部,货物的自由流动目标包含七方面内容,即”零关税“、消除非关税壁垒、协调统一原产地规则、落实简单、协调、标准化的贸易便利化措施、关税一体化、”东盟单一窗口“建设以及建立统一的标准和技术系统。自2010 年东盟自由贸易区( AFTA) 完全建立以来,老东盟 6 国( 文莱、印尼、马来西亚、菲律宾、新加坡和泰国) 整体关税水平已降至 0. 05%,仅极少项农产品( 如椰核、大米和糖) 尚保留接近于零的较低关税; 柬、老、缅、越( CLMV 国家) 关税水平已降至 2.6% .⑦东盟成员国就消除国家层面和区域层面的非关税壁垒达成协议,并为”东盟货物贸易协定“原产地规则设计了一套新的产品标准。东盟经济共同体在签署国之间先行落实”第二份关于区域自我认证系统合作谅解备忘录“,简化了东盟内部跨境货物贸易的通关手续。同时,东盟修订了货物贸易协议审批程序,签署了”关于货物贸易的东盟经济协议修订 协 议“,并 实 施 了”东 盟 统 一 关 税 协 议2012“.⑧东盟 7 国( 文莱、印尼、马来西亚、菲律宾、越南、新加坡和泰国) 在”东盟单一窗口试验“中成功实施互联互通。根据东盟秘书处与世界银行的联合调研报告,东盟内部贸易成本在过去 10 年间下降了约 15%”.⑨但按《东盟经济共同体蓝图》的计划,到 2015 年底前,东盟成员国还有不少方面需要改进,其中包括: 改善原产地规则,紧跟国际最先进做法,简化审批程序,优先尝试在可行方面实现原产地规则的统一; 提高相关方在国际贸易各环节的透明度,改良税目分类,建立东盟电子关税系统,加强相关人力资源培训,增进与相关国际组织的协调,采取风险和审计控制下的贸易促进措施; 以及建立十国间贸易信息共享、通关手续同步的货物通关体系,从而提高贸易效率和各国竞争力等。
服务贸易的自由流动目标包括两方面: 建立共通的职业认证系统,消除各行业的服务贸易壁垒,逐步降低东盟内部各行业的跨国股权交易壁垒,加强服务领域的人力资源能力建设; 开放金融服务,在保障成员国内部经济秩序、服从国内经济政策目标的前提下,酌情逐步推进金融服务贸易自由化。在这方面,东盟成员国已就强化“东盟服务贸易合作框架协议”完成五轮谈判,达成一定共识,并决定推进次部门服务业自由化水平,以便在 2015 年底前实现服务贸易基本“零限制”.
投资的自由流动以“东盟投资区框架协议”( AIA) 和“东盟投资保障协定”( IGA) 为基础,目标是实现东盟内部跨国投资在绝大部分产业的准入前和准入后国民待遇( 包括制造业、农业、渔业、林业和采矿业及相关服务领域) ,按时间表逐步开放; 允许设计临时例外清单和敏感项目清单,虽不必完全消除,但须定期更新。为此,东盟成员国于 2009 年签订、2012 年实施了“东盟全面投资协议”,并不断完善相关内容。①按 OECD 标准评估( 结果在 0 - 1区间,越低说明越开放) ,东盟农、林、渔、矿和制造业投资自由化程度整体已达 0. 267 的较低水平,其中市场开放度更低至 0. 197“.②目前,东盟成员国已将外资参股比例限制提高到至少 70%,并推出了新的”东盟投资网站“.未来,东盟将着力推进投资者保护、投资便利化合作、”东盟投资区“和生产网络建设、投资自由化等。
”更自由资本流动“的目标是确保资本项目自由化与成员国国家发展规划、经济发展水平相协调,允许对自由化过程引起的宏观经济不稳定及系统风险采取预防措施,令所有东盟成员受益。具体来说,一方面要强化东盟资本市场发展和一体化,统一相关标准,加强教育和资历背景的相互认证,强化代扣税制度,促进外汇、债券市场的国际联系; 另一方面要允许更大规模的资本流动,取消或放宽资本流动限制,以便利经常项目支付需要、支持外部直接投资和促进资本市场发展。全球金融危机曾一度激发金融合作。2011 年,东盟成员国完成金融服务自由化六轮谈判; 启动”东盟证券交易平台“倡议,旨在打造”东盟资产集团“;③执行”信贷担保和投资促进安排“; 签署”东盟基建基金“协议; 2012 年,在最初由东盟发起的货币互换协作”清迈倡议“框架下,东盟与中日韩共同打造的区域外汇储备库,资本规模由1200 亿美元扩容至 2400 亿美元。④技术劳工自由流动的目标包括两方面: 允许受控移动性或促进由贸易投资引发的自然人流动,以便利服务于跨境贸易投资的东盟内部专业及技术劳动力取得签证或雇佣通行证; 统一人员流动标准,以促进东盟内部服务的自由流动,加强”东盟大学网络“成员间的合作,加强东盟成员国在提升技术、发展劳动力市场信息系统方面的研究能力。为此,东盟就工程师和建筑师等专业人才的流动落实”相互承认安排“( MRA) ,并为方便贸易和投资活动引起的人员流动,达成”东盟自然人流动协定“( MNP) .⑤其二是将东盟打造成有竞争力的经济区,包括营造公平竞争氛围、保护消费者利益等目标。竞争政策方面的合作目标是: 在所有东盟成员国推行统一的竞争政策,专设探讨和协调竞争政策的部门并联网,鼓励成员国推出竞争力能力建设的相关发展政策,并结合国际最优做法和成员国发展经验,设计”东盟区域竞争政策指导要点“.东盟在这方面的机制化建设成果显着: 已形成统一的竞争政策和法规,包括《东盟区域竞争政策指导原则》、《东盟竞争政策法规手册》等。
消费者保护方面的合作目标是建立消费者保护机构网络,以促进相关信息的共享与交流,并为消费者保护机构的官员和消费者领袖提供相关培训。在这方面,东盟特设”消费者保护联委会“,并配套推出《召回或被禁产品通告和信息交换指导原则》及相关网站。知识产权保护方面的合作目标是建立东盟知识产权文件系统,各成员国知识产权管理部门保持沟通和信息共享,推进在传统知识、基因资源和文化传统表现形式方面的合作,并在可能的条件下加入《马德里公约》。在这方面,东盟成员国积极落实”东盟知识产权行动计划2004 - 2010“及”东盟版权合作工作计划“,新签署了”东盟知识产权行动计划 2011 -2015“,与对话伙伴及国际机构合作加强东盟成员国知识产权保护能力建设,并为普及区内知识产权系统相关信息推出专门网站,该网站还与东盟知识产权管理机构的网站互设链接。
基础设施建设也是东盟成员国合作的重点领域,具体包括七大目标: 推进跨国交通合作,落实”东盟货物运输便利措施框架协议“、”东盟多方式交通合作框架协议“及”东盟跨境交通便利化框架协议“; 推进陆路交通基建,贯通”昆明-新加坡铁路线“,修整三级以下公路,强化东盟陆路交通安全; 推进海事和航空运输基建,参照国际海事组织相关惯例要求,落实”东盟推进海洋交通一体化及竞争力路线图“、”东盟开放天空政策“以及”东盟单一航空市场规划“; 推进信息基建,促进成员国间信息高速联通,加强各国计算机应急反应团队( CERTs)能力建设、相关培训及跨国合作,鼓励各方共同参与电子通讯标识的使用和普及,深化政策合作,利用好”下一代网络“的发展成果,并做好准备应对由此带来的社会挑战; 深化能源合作,落实东盟电网和油气管道建设规划,鼓励私人部门参与,并完善”东盟石油安全协定“; 推进采矿业合作,强化相关贸易投资合作及人员和机构的能力建设,推进环境及社会可持续发展,鼓励私人部门参与; 深化基建项目融资合作,推动私人部门和国际机构参与东盟基建发展项目,并为此放松或撤销相关跨境投融资障碍。2010年,东盟达成关于互联互通基建合作的”文莱行动计划“,拟定 2011 -2015 年”东盟互联互通规划“的落实办法。②因此,东盟航空业合作取得较大成果,在签署《东盟航空服务全面自由化多边协定》的基础上,运用”东盟 - X“模式推进”航空运输部门一体化路线图“等,有效促进了区域互联互通基建项目的合作。此外,东盟还努力完善防止重复征税的双边协定网络,积极推进电子商务合作,协调相关法规政策,在”e - 东盟框架协定“下大力推进区域网上货物贸易。
其三是实现各国之间、各部门之间的均衡发展。东盟关注一体化成果的均享,重点关注所有成员国的中小企业发展及缩小相对不发达成员国之间的发展差距。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方面的合作目标是: 优化成员国经济结构,协助中小企业获取信息、市场、人力资源、融资和技术,强化中小企业对宏观经济波动及自由化带来的风险和挑战的抵御能力,提高中小企业在整体经济发展中的重要性。为此,东盟成员国积极落实”东盟中小企业发展政策蓝图 2004 -2014( APBSD) “; 特设”东盟中小企业发展顾问委员会“,为成员国相关部门提供关于中小企业发展的战略政策构想和指导。在此平台上,东盟已完成关于建立中小企业服务中心的可行性研究。2013 年经济部长会上,成员国进一步更新了《东盟中小企业发展战略行动计划( 2010 -2015) 》。④目前,东盟中小企业占比高达 96%,解决了 50 -85%的当地就业,对 GDP 贡献率达到 30 -53%”.①缩小发展差距方面的合作目标是: 以“东盟一体化倡议( IAI) ”为平台,东盟 6 国( ASEAN - 6) 为CLMV 公共和私人部门提供技术和能力建设项目支持,获取对话伙伴国及国际组织( 如亚洲开发银行和世界银行) 对 IAI 的支持,设计预防经济一体化负面影响的研究和经济社会政策等等。为此,成员国签署了第一份和第二份“东盟一体化倡议战略框架和工作计划”.成员国领导人在2011 年峰会上签署了《东盟经济均衡发展框架协议》( EED) ,在 2013年峰会上进一步就该协议的有效落实达成概念性共识。
其四是融入大区域及全球经济体系。东盟认识到自己处于日益全球化的经济环境中,其突出特点是市场相互依赖和产业全球化布局,因此应在东盟经济共同体的建设过程中充分考虑外部规则的影响。一方面,要同质发展外部经济联系,强化东盟在外部经济关系中的“中心地位”,根据内部一体化要求设计对外经济合作协定,并建立协调对外经济合作政策的系统,着眼于共同开展对外经济合作、参与区域和多边合作; 另一方面,也要加强参与全球供应链,继续在产品生产和分销过程中尽量采取国际最优做法和标准,为欠发达成员提供全面技术支持,从而进一步提高其生产力及参与区域一体化、全球化的能力。
东盟继续在双边和区域等多种平台上加强与对话伙伴的合作关系。东盟积极推进与 6 个对话伙伴之间自贸协定的不断完善及全面经济合作。东盟与中国自贸联委会积极推进双边自贸协定的修订工作,包括重新审查敏感产品清单和原产地规则; 中国单边提高自由化水平; 在中国、文莱、马来西亚、缅甸、新加坡、泰国和越南之间实施《东盟 - 中国货物贸易协定中消除检验检疫技术性壁垒协议》,推进关于海关手续和贸易便利化措施的修订工作,近期开始积极准备启动“中国东盟自贸区升级版”谈判。②此外,东盟与澳大利亚、新西兰建立了“东盟- 澳 - 新竞争力委员会”,延长“东盟 - 澳 - 新经济合作支持项目”( AECSP) 至 2015 年底;③与印度完成了服务贸易和投资合作协定的文本起草工作,一旦各国完成国内审批程序即可签署,并在印设立“东盟 - 印度贸易和投资中心”,以推进双边经贸往来;④与日本实施了“东盟 - 日本经济合作 10 年路线图”规划,⑤包括拓展在知识产权领域的合作,推出“东盟 - 日本更紧密经济伙伴关系”网站,强化东盟信息技术利用和网络安全维护的能力,与“亚洲职业教育网络”( APEN) 合作力推东盟产业技术人员能力建设,加强双边医疗和中小企业发展方面的合作,并于 2013 年 7 月 12 日在河内召开第六届“东盟秘书长与东盟日本人商工会议所联合会对话”,同年 12 月 13 -15 日在东京召开“东盟 - 日本纪念峰会”; 与韩国继续推进双边货物贸易协定自由化水平,促进落实互惠安排,消除非关税壁垒,增加贸易便利化措施,完成“原产地规则认证程序”的修订工作,计划在 2014 年付诸实施;⑥与俄罗斯达成“贸易和投资合作工作计划”,⑦考虑拓展双边联合专家组合作范围并设立“实施委员会”; 与美国着力推进“贸易和投资框架协议”( TIFA) 和“扩大化经济合作行动计划”( E3) ,包括推进中小企业经营规范合作( 并于 2013 年 6 月召开“东盟中小企业经营规范工作会议”) ,推进“国际投资和通讯服务贸易共同原则非约束协议”的起草工作,推进标准体系和贸易行为规范的协调对接。①东盟在多边合作方面也取得了很大进展。2013年5 月、9 月和2014 年1 月,东盟与6 个自贸伙伴完成了 RCEP 三轮谈判,建立了 RCEP 货物贸易、服务贸易和投资三个谈判小组,制定了进度计划,以确保在 2015 年内完成谈判。在东亚峰会平台上,东盟协调经济部长会议和外长会议,评估当前区域商业互联互通水平,并考虑为推进互联互通合作发挥东亚峰会特殊作用。②目前,东盟经济共同体虽然尚未完全建成,但进展很快。2007 -2011 年,东盟区内跨境投资占比上升 75%,③成员国之间越来越多地相互认定为“有利投资目的地”.随着中国劳动力价格优势日益消退、国内劳动力供应日益紧缺、中产阶级市场日益扩大,东盟劳动力密集型产业竞争优势和发展潜力将进一步彰显。
三
东盟经济共同体建设面临较大结构性障碍和技术性难题,即使在 2015 年之前完成建设计划,东盟经济一体化水平仍不高。但为维护其在地区合作中的“中心地位”,以及强化经济增长内生力量,东盟将在今后较长时间内着力加强内部一体化水平。
从经济结构上看,东盟面临四大困难: 首先,成员国之间发展差距太大,深度经济一体化在短期内几乎不可能实现。比较经济规模,印尼 GDP 总量是老挝的100 倍,新加坡的人均 GDP 是柬埔寨的近50倍。④比较发展水平,新加坡正力争成为区域金融中心,而“外汇券”还在缅甸市场上流通。其次,东盟经济体对外依存度较高,内部经济往来所占比重较小,因此一体化诉求并不急迫: 近 10 年,东盟区内贸易占比保持在 1/4 水平,⑤而区内投资更是仅徘徊于 10 -18%水平。 ⑥第三,全球金融危机后,东盟与外部经济联系正在经历调整,但部分成员国之间由于出口产品相似、目标市场相同而存在一定程度的同质竞争,而且不同成员国对东盟经济共同体外部联系考虑有所差异,导致东盟经济一体化存在较大内部分歧。第四,虽然全球金融危机冲击高峰已过,但世界经济尚未完全走出低谷,特别是作为东南亚技术、资金来源和目的市场的美欧发达经济体仍未强劲复苏,东亚及东南亚经济前景整体不容乐观,金融环境稳定性有待考察,都可能对东盟经济共同体建设产生不利影响。
从社会结构看,东盟成员国之间存在一定的价值观和认知差异。新加坡、泰国等发展水平较高,更接受和认同西方经营理念和规范; 菲律宾曾经受西班牙、日本和美国的殖民统治,现为美盟友,受美影响很大; 但印尼和马来西亚拥有大量穆斯林人口,价值理念和生活方式与西方模式差异很大,更不必说CLMV 较封闭保守,社会风俗独具特色。同时,东盟各国民众对经济共同体建设关注度不高,对其他成员国经济、社会、文化现状的认知兴趣也不大,加之语言、风俗上的障碍,东盟经济共同体的社会基础比较薄弱。这不利于各界合力共推经济共同体建设、不利于积极利用合作成果,还容易导致对经济共同体的误解甚至对自由化的排斥心理。
从战略格局上看,东盟成员国所处位置各异,因此经济共同体建设的战略考虑有差异。如,印尼综合实力最强,是“二十国集团”( G20) 成员,在国际舞台上愈加受到关注,因而有观点认为印尼应引领东盟发展方向,印尼也确实仅将东盟共同体作为其对外“动态平衡”战略的一个组成部分。对新加坡、马来西亚、泰国等而言,东盟是其对外交往“卡位”的重要杠杆,而对老挝、柬埔寨、缅甸等国来说,东盟经济共同体建设是帮扶其发展经济的重要机遇。不同的战略考虑决定了不同成员对东盟经济共同体的定位、预期和付出会有所不同。特别是,较发达成员国更看重长远利益,朝向较高水平的一体化目标,如新加坡希借一体化打通东盟内部生产要素流转机制,提升东盟整体竞争力; 而较落后成员国更看重现实利益,朝向务实合作的一体化目标,如柬、老等国希借一体化吸引别国投资,而从能力和意愿上均较少关注机制建设问题。这种“高的向高、低的向低”用力格局,不利于增强建设共同体的凝聚力。
“东盟方式”素来强调协商一致、相互妥协。为最终建成经济共同体,东盟成员国可能综合采用以下三种妥协办法。一是设定较多例外性措施,关照各国敏感产业和产品,或者设置较长过渡期; 照顾CLMV 欠发达国家需求,为合作附加援助等条件。
二是调整其他国内政策和操作流程,以应对经济共同体可能对国内产业造成的冲击。三是设计更大合作框架,作为在 2015 年后较长时间内进行后续完善工作的基础。目前,东盟已经开始讨论“2015 年后共同体建设计划”,10 国领导人在 2013 年 10 月东盟峰会上发布了“后2015 东盟共同体展望斯里巴加湾宣言”.①2014 年 5 月,领导人再次在峰会上重申对“后 2015”共同体建设的关注,并强调应将旨在缩小发展差距的“东盟一体化倡议”( IAI)②纳入“后2015”共同体建设计划“.③即使不考虑结构性障碍的影响,东盟经济共同体建设还将面临两方面的技术性难题,二者尤其对相关具体谈判工作具有制约作用。一是关税减让和贸易投资便利化的政策协调接近瓶颈,目前仍保持关税或非关税壁垒的部门都”极为敏感“,开放难度很大。二是互联互通基建及相关公共物品供给的融资缺口较大。据亚洲开发银行测算,东盟互联互通规划 10 年内需要 6000 亿美元资金,也就是说平均每年预算高达 600 亿美元。④东南亚经济体总体实力不强,基建项目工期长、收益慢、回报低,难以吸引足够资金支持合作的推进。
四综合以上因素可以预计,到 2015 年底前,东盟可能建成较低层级的经济共同体,⑤并将在 2016 -2025 年间进一步提升区内经济一体化水平。即使到 2015 年完全达到所有目标,东盟经济体之间的一体化程度仍较低,具体表现在两方面。一是东盟经济共同体存在允许例外和敏感产品列表,而且在部分项目中未做明确的下限要求。二是东盟经济共同体目标所关注的合作水平仍属较浅层次或较原则性,而对具体的产业链、资金链布局等深层次合作并未做详细设计。这种共同体建设在东盟发展历史上已是地区一体化的空前成就,但以经济一体化理论衡量,东盟经济共同体仅属于较高水准的自由贸易区,并在向共同市场建设方向发展,与欧盟一体化不可同日而语。
事实上,东盟经济共同体构建目标和背景与欧盟差异悬殊,虽然直接目的均是为理顺区内生产要素流通机制,从而促进经济增长的规模效应,⑥但东盟经济共同体的特色在于,其核心目标是巩固东盟在区域合作中的”中心地位“,根本考虑则是强化内部凝聚力,从而在与各大国周旋中谋取更有利的生存和发展环境。然而,由于外部支撑条件的变化,东盟内部凝聚力和在区域合作中的”中心地位“面临两大挑战: 一是美国对外战略调整带来的挑战。东盟周边有中、日、印、澳等大国林立,要实现区域合作顺畅推进,必须有统合或协调力量。在地区大国实力相近的背景下,超级大国美国”重返“之前,东盟灵活”卡位“的能力获得各方认可,扮演了重要的协调者角色。美国”重返“后,强势推进”跨太平洋伙伴关系“( TPP) 和进入”东盟 + X“架构,希望削弱亚洲经贸体系并重塑美国霸权,使得东盟”中心地位“的基础开始松动。二是中国实力和影响力增强导致整体格局生变带来的挑战。在此背景下,中国与美、俄、日、印、澳等全球和地区大国的”地缘距离“被拉近,相互影响程度不断加深,博弈空间愈发显得狭窄。而东南亚地处大国交锋前线,夹在各大国之间谨慎寻求平衡,但有被各大国拉扯松散之虞。此外,金融危机以来,美、欧、日等发达经济体,作为东南亚传统市场目的地和资金、技术来源,复苏乏力,对东盟经济拉动作用相对下降,而同期中国与东盟贸易投资合作增长迅速,中国长期占据东盟外贸关系首位,原有平衡被打破,东盟面临进一步加强协调寻求新的平衡格局的历史任务。
在当今世界和亚太地区格局深刻变化的大背景下,东盟对推进经济共同体建设的认识不断深化、共识空前加强,这一势头已经不可逆转。冷战结束以来,东盟从 5 国规模扩充至 10 国阵容,从构建各个”东盟 +1“机制拓展到”东盟 +3“、”东盟 +6“、直至”东盟 +8“( 现东亚峰会) ,强化”中心地位“的内部共识也逐步增强。特别是,在外部支撑弱化的背景下,东盟更加认识到,要巩固”中心地位“须加强自身能力,东盟共同体建设的必要性因此凸显。此外,东盟安全共同体和社会文化共同体与经济共同体并称东盟共同体的”三大支柱“,原本均计划于 2015年建成,但前二者推进难度大、建设效果不彰,已鲜被提及,经济共同体如期建成的示范和象征意义就更加显着。
从更长的时间段看,东盟经济共同体的既定目标相对水准较低,但并非终点,而是起点,后 2015 东盟共同体将吸引更多关注。从这个角度来看,东盟经济共同体于 2015 年达到既定目标的重要意义在于: 为成员国进一步推进全面合作和经济一体化达成共识性合作框架和基础平台。2015 年将是个具有里程碑意义的年份,东盟国家一体化将在此基础上进一步向前推进。